当前位置: 首页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凤鸣镇征兵体检须知

发布时间:2016-08-04 作者: 来源:

征兵体检须知

 

1、凤鸣镇受检人员于811日早上620携带二代身份证,在区人武部集合,受检前需保持空腹,做完B超、抽血检查后方可进食,体检前一周请勿饮酒、熬夜,保持清淡饮食。

2、体检地点:区人武部体检点:每天6:20在区人武部编组,进行人员登记和照片采集。然后分组进入各体检室内进行相关科目体检。采血、B超检查完完毕后,应征青年可在区人武部门卫室早餐发放点领取早餐。上午体检科目结束后,所有参检人员不能出站,由人武部统一供应午餐。彭山一中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点区人民医院 CT胸透检查点13:00前,当日上站应征青年在区武装部统一乘车,分别前往彭山一中士兵职业基本检测和胸透检查。所在体检站科目检查完毕后,统一交换场地。其中,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机检测试不合格人员,于次日上午9时携带身份证自行到区人武部营门值班室报到,由工作人员带至三楼会议室参加纸笔测试和结构访谈。

3、进站前要搞好个人卫生,不留长发、长指甲,衣着整洁。

4、体检站实行封闭式管理。非受检青年或体检站工作人员在体检期间不得进入区人武部、区人民医院和彭山一中体检场,不得到体检站周围停留及打听受检青年体检结果。站内实行通信限制,受检青年进站时须将通讯工具交乡镇带队领导集中保管,不准携带通讯工具进入站内,一经发现将取消体检资格。

5、受检青年必须自觉维护体检站工作秩序,听从工作人员和带队组长的安排和指挥,在指定位置侯检和受检。体检过程中,受检青年不得向体检医务人员透露与体检无关的个人信息。禁止在体检站内吸烟、乱扔垃圾。 

6、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,一经发现将取消体检资格,并视情作进一步追究。受检青年必须按要求随身携带二代身份证,医务人员检查前要认真核对受检青年的编号和照片,防止出现错误。 

7、体检不作单科淘汰,所有应征青年原则上须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科目,每个科目检查后,请提醒医生签字确认。

8、各乡镇带队领导在本单位应征青年体检期间须在门卫室等候,应征情况中途不得出站,有特殊情况要出站的,要向体检小组带队组长和乡镇带队领导报告,经同意后方可出站。

9、单个体检场内相关体检科目结束后,须按带队组长要求集中等候,统一乘坐中巴车转场,不得在站内闲逛,严禁个人私自转场到下一个体检场。

10、受检人员按计划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后,须口头或电话向乡镇带队组长报告,报告后方可自行离站。

11、只要在批准入伍前拿到大学(含大专)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在征兵网更改学历信息的均承认大学学历,享受大学生士兵优惠政策。

12、各应征青年至少准备31寸红底免冠彩照,体检前交1张,其余自行保存用于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。

13、请受检青年认真填写《彭山区2016年夏秋季征兵体检病史陈述及承诺书,签字拓手印后于体检当日交区人武部。

14、请受检人员注意参检途中交通安全,发生事故后果自负。

 

 

 

凤鸣镇武装部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683

 

关闭

主办单位:彭山区人民政府(028-37621271 37621272) 承办单位:彭山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(028-37613365)
Copyright (c) 2008-2016 彭山区政府网 All rights reseved. 蜀ICP备14017278号-1